明初朱元璋于各地设立卫所,同时颁行《垛集令》,垛集成为卫军的主要征募方式。
按《垛集令》的规定,民三户为一单位,其中一户称正户出军丁,也就是正军,其余为贴户。
正军如果亡故,便从贴户之中补全。
所谓“勾军”是明代补充军伍的制度。
明朝前中期实行卫所军制,军户固定承担兵役,父死子继,世代为兵,随军屯戍。
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,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,称为“勾军”。
勾军一般来说是兵部武库司主其事,如有勾取,卫所开报,核实乡贯居止,内府给批,发给军单,付都司卫所执行。
只是在卫所制崩坏的情况之下,勾军的范围也不断的扩大。
很多时候在难以处理失地流民时也会将其编为军户,补充到各地的卫所。
一来解决了流民的问题,二来又让缺人的卫所得到了人力的补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