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春山叔,稍等。”
王朗迅速掏出十几副墨镜,这雪地行走不戴这玩意儿,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,时间久了眼睛也受不了。
“王朗,你竟还备了这好东西?”
“之前买的,一直闲置在家,大家试试效果如何?”
“嘿,真不错。”
几人戴上墨镜,顿时添了几分威风,只可惜厚实的棉裤棉袄、皮帽与这墨镜略显不搭,唯独王朗一身军大衣配大棉胶靴,倒是相得益彰。
此刻,王朗手提开山刀,腰间挂着电棍和手枪,两肩分别斜挎帆布包和水壶,整个造型简直风头无两。当然,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背上那把步枪。
王朗如今身为民兵,出发前特意去队部枪库领取了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。
“汪汪汪!”
“快过来,黑豹似乎有所发现!”
众人闻声聚拢,果然发现了异样。
“是野猪的蹄印,好样的,黑豹。”
一见到野猪蹄印,大家立刻紧张起来。“看这痕迹,应该刚过去不久。”
“没错,这么大的雪,时间久了肯定会被覆盖住。”
“都小心点儿。”
这可不是一两只野猪,而是一群,其危险性不言而喻。
“俺觉得有点儿不对劲。”这时,王春山低声说了一句。